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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抽测6万学生体质健康成绩不达标无法参加评优与评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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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8-10-17

日前,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,今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,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体质健康标准测试。为客观评价各区、各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工作质量,市教委将面向16区,抽取约6万名中小学生开展《标准》监测。学生测试成绩也将成为评奖的条件,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,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。

按照要求,监测数据将作为评价各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,也将作为被监测学生年度测试成绩直接上报市级数据库,对于监测中不及格和临时免体学生可由所在学校再安排一次补测,其他监测学生不再参加学校测试。

根据教育部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,测试内容根据不同年龄学生设置不同分组。其中,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、体重、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、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。最后的成绩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,满分为120分。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,满分为100分。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,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,满分为20分;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,加分幅度为20分;初中、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,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,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。

按照规定,90.0分及以上为优秀,80.0至89.9分为良好,60.0至79.9分为及格,59.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。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,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;成绩达到优秀,方可获体育奖学分。

市教委要求,各级各类学校要制作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》,规范记录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。小学要把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;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,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;高等学校要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生评优评先、毕业考核的重要依据;各区教委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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